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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大足县隆重纪念“3·15”渝中区代办营业执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发布时间:2006年3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63161614282684.shtml

      近日,南川局围绕市局未来五年重庆工商“1356”的工作思路、“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从“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制定实施了《巡查办案标兵评定办法》。根据巡查办案人员的片区巡查监管率、主办案件数、行政行为规范性评定巡查办案标兵,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巡查办案标兵,实现对每个执法人员的量化考核,其标兵级别作为选拔局级后备干部、中层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南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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