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局关于全面启用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通知,南岸局开展征信系统信用信息数据清理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完成“630”任务。
一、明确清理内容。据统计,南岸局待清理的优良信誉信息419条,不良行为信息345条。清理中主要是对764条数据进行逐项核实清理,通过联合征信系统的“信息征集”模块的“信用信息修改”功能,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对遗漏数据进行补充、对重复和不属优良不良信用信息征集范围的进行删除。
二、明确清理要求。一是抓核实,严格标准和规范。本着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录入的相关部门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市局下发的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联网征集整合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实施方案为指导,严格把握数据征集的标准和规范,以书式档案(文件)资料为依据,避免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数据进入。二是抓完善,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通过核对书式档案(文件),对不完整的信息补录进联合征信系统中;对核对发现有误或录错的信息给予删除;对确已无法核对信息来源的部分信息在备注中明确,由市局最后统一处理。
三、明确责任部门。分局数据清理工作由信息中心牵头,基层工商所、市场合同科、商广科、注册登记科、监管科、公平交易科、消委各自负责所属部门数据的清理工作。在清理中,做到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合作,确保数据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明确清理时限。分局要求整个清理工作在6月25日前完成,6月26日-27日分局将组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部门工作考核。确保在“6.30”前圆满完成市局规定的任务。(南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