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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五项抓手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市局五项抓手化“两节”重庆代办公司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61081604084328.shtml

      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效益,实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联网征集整合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加快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设,近日,沙坪坝区企业信用联合征集工作会在区工商分局召开。
   
      会议由分局党组书记主持,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30个部门和企业单位参加,对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联合征集工作要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职、分工负责、协同完成。目前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本部门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清理,准确掌握基本情况,此项工作将在7月底完成。
        
      沙区副区长何庆同志就此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单位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改善沙区经济发展环境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联合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机构,落实职责,确保工作到位。二是建立制度,限时报送。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联合征集工作,并确定一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作为联络员。集中征集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新产生的信用信息原则上必须在一周内报送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的工商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三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企业联合征信工作作为每年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项目之一,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对于完成任务较好、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部门,区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政令不畅,工作不力,不负责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应当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沙坪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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