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昌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关爱儿童、构筑和谐”作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主题,采取四项措施、提高四种能力的工作方式,在活动方式上、内容上逐步创新、完善,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针对未成年人消费群体的特殊性,该局干部以各工商所、业务科为宣传教育单位,以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监护人)为宣传教育主体,将宣传教育活动进入村委会、社区,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讲解消费申诉、投诉基础知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让广大消费者明白自身的权利。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该局在村委会、社区举办各类学习培训15期,受教育对象达2000余人次。
二是畅通消费维权通道,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局依托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这一维权平台,在全县村委会(社区)、商场、超市建立了251个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形成了由村委会(社区)联络站、工商所快速处置、县工商局应急指挥、市工商局重点监督的四级申诉举报处理系统,为快速处置消费者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用品违法行为,建立放心、安全消费环境。近年来,该局对学校周边从事儿童食品、用品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小吃、小食品、学习用具、玩具、儿童服装、鞋类、儿童书刊、卡通图书作为重点监管商品,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儿童食品、用品;强化对儿童食品、用品抽查检测力度;严禁销售反动、淫秽、暴力、封建迷信儿童书刊、卡通图书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室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消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从事网吧、电子游戏经营活动。
四是扶持农村贫困儿童,辅导农村儿童健康成长。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该局对联系镇铜鼓镇万福桥村计生贫困户寇丽君家庭捐款500元,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该局领导、机关党委与铜鼓镇中心小学五名贫困学龄儿童结成爱心帮扶对子,并向铜鼓镇中心小学捐赠价值300余元体育用品;城郊工商所向荣昌特殊学校等捐赠价值2000余元物品;安富工商所帮助古桥中心小学贫困学生一名,历时4年,累计捐助书本费、学杂费2200余元;双河工商所向中心小学捐款100元。通过一系列活动,鼓励农村贫困儿童努力学习、提高健康成长能力。(荣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