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的服务基层开展格式合同备案工作,4月27日,市局合同处在高新园工商分局组织召开了合同监管工作座谈研讨会,合同处、高新园局、经开园局、渝北局、相关工商所负责人及部分合同监管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研究了目前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协议存在的问题、区县在格式合同备案中的难点以及工商部门如何利用合同监管职责为地方经济发展更好的服务。会议通过典型的案例对目前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普遍存在的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条款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评述,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在《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实施以来,各自在格式合同的备案尤其是在群众最关心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工作的进展及经验做法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充分的交流。同时,大家均认识到合同监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合同备案中出现的一些难点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此次座谈研讨会,大家普遍反映效果好:一是会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二是总结了经验,交流了体会,开阔了视野。三是问题分析透彻,解决了问题,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合同处供稿)